慈溪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一直是慈溪市国家税务局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2010年,我局根据上级局和慈溪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按照拓展内容、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完善机制的基本思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的途径和办法,有效地增强了国税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作,提高工作效能,营造社会各界满意的税收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10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一、慈溪国税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0年,慈溪市国家税务局紧密联系国税工作实际,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六个方面入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思路。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基本要求以及实现公开、公正执法,便捷、高效服务的工作目标,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管理,全面打造“阳光国税”的工作思路。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有效地加大了推行力度。
  (二)广泛宣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共识。一方面,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专门组织系统中层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解读《条例》内容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另一方面,采取会议培训、各单位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宣传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讲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使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与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有效增强了各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市局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内容和程序、范围和形式、时间和期限。同时,根据国税工作实际,在全面梳理、逐项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相应的《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为政务公开台、国税新动态、政策早知道、涉税公报榜、办税我帮你、请您来监督、国税大家谈等几个版块,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纳税服务、办税程序、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等方面明确了公开内容。
  (四)突出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一是重点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网站(外网)建立了网上税收政策法规库,提供多层面的查询功能,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快捷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重点公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定。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岗位职责等内容,确保各项涉税事项方便快捷地办结。三是重点公开税收执法规定。针对信息不对称以及容易引发征纳矛盾等关键环节,全面公开税收执法的主体、权限、程序、依据、结果和救济途径,公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公开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等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四是重点公开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如全面公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税收减免审批、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税收法律救济等。五是重点公开人、财、物管理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注的内部管理事务,有效保障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创新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一是抓网络公开。根据上级局和市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依托互联网、内部局域网“两网”,着力建设内容规范、内外分离、上下贯通、双向互动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抓窗口公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办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更新改造,统一设计、定点加工,规范了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标识,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同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编印《办税指南》或《涉税事项手册》等宣传资料,采取现场咨询以及信函、电话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既优化了税收服务,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抓媒体公开。通过在本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设立税收宣传栏目,在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税收宣传的同时,及时解读各项新的税收政策,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适时公开纳税信誉等级企业评定条件、标准及名单,欠税企业名单以及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的涉税事项。
  (六)完善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与行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自上而下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一是大力推进“一站式办税、网上办税、公开办税、便捷办税、预约办税,优惠政策服务、税收宣传服务、税收咨询服务、纳税提醒服务、维权特色服务”等十项服务举措。二是建立办税公开工作监督机制。采用内部检查和外部义务监督员巡视的方式,定期对各单位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有效性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建立办税公开工作反馈机制。采取设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和反馈纳税人、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四是建立办税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将办税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形成制度、规范运作,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的单位,或不按制度办事、“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二、慈溪国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依照《条例》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同时系统各部门和单位按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将信息整理分类后准确、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再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慈溪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对外信息公开。特别是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热点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包括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我局相关信息387条;在我局外网开设“国税新动态”、“政策早知道”、“涉税排行榜”、“涉税曝光台”、“国税大家谈”等七个版块,公布我局相关信息530余条;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发布实时最新信息若干;在2010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向纳税人发送手机短信宣传税收政策;对于群众通过我局“局长信箱”和12366热线提交的咨询、举报、投诉,我局都在规定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通过《慈溪日报》、慈溪电视台等媒体渠道向社会各界介绍税收政策共50余次。信息公开工作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覆盖面上看都是比较有成效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法律规定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把关不予公开。因201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所以也无相应不予公开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除此以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申请人符合本市低保和低收入困难条件的,或是属于非盈利组织和其他公益团体的,凭有关证明,经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由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以及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数量较大,而且国家随时有新的政策法规发布,在整理发布工作上还难以做到实时更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还不够健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原因、找出差距,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一是根据宁波市国税局和慈溪市政府的要求改进工作,加强对相关法规和文件的学习,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领导监督,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起来。二是认真梳理信息内容和性质,局办公室加强与业务科室的联系,及时搜集信息进行整理发布,信息中心做好网站建设、网络维护工作。三是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月度考核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坚持考核到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个人岗位业绩、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相挂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到位。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慈溪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一直是慈溪市国家税务局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2010年,我局根据上级局和慈溪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按照拓展内容、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完善机制的基本思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的途径和办法,有效地增强了国税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作,提高工作效能,营造社会各界满意的税收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10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一、慈溪国税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0年,慈溪市国家税务局紧密联系国税工作实际,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六个方面入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思路。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基本要求以及实现公开、公正执法,便捷、高效服务的工作目标,确立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管理,全面打造“阳光国税”的工作思路。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有效地加大了推行力度。
  (二)广泛宣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共识。一方面,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专门组织系统中层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解读《条例》内容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另一方面,采取会议培训、各单位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宣传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讲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使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与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有效增强了各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市局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内容和程序、范围和形式、时间和期限。同时,根据国税工作实际,在全面梳理、逐项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相应的《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为政务公开台、国税新动态、政策早知道、涉税公报榜、办税我帮你、请您来监督、国税大家谈等几个版块,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纳税服务、办税程序、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等方面明确了公开内容。
  (四)突出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一是重点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网站(外网)建立了网上税收政策法规库,提供多层面的查询功能,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快捷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重点公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定。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规范标准、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岗位职责等内容,确保各项涉税事项方便快捷地办结。三是重点公开税收执法规定。针对信息不对称以及容易引发征纳矛盾等关键环节,全面公开税收执法的主体、权限、程序、依据、结果和救济途径,公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公开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等规定,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四是重点公开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如全面公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税收减免审批、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税收法律救济等。五是重点公开人、财、物管理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注的内部管理事务,有效保障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创新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一是抓网络公开。根据上级局和市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依托互联网、内部局域网“两网”,着力建设内容规范、内外分离、上下贯通、双向互动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抓窗口公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办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更新改造,统一设计、定点加工,规范了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标识,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同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编印《办税指南》或《涉税事项手册》等宣传资料,采取现场咨询以及信函、电话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既优化了税收服务,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三是抓媒体公开。通过在本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设立税收宣传栏目,在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税收宣传的同时,及时解读各项新的税收政策,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适时公开纳税信誉等级企业评定条件、标准及名单,欠税企业名单以及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的涉税事项。
  (六)完善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与行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自上而下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一是大力推进“一站式办税、网上办税、公开办税、便捷办税、预约办税,优惠政策服务、税收宣传服务、税收咨询服务、纳税提醒服务、维权特色服务”等十项服务举措。二是建立办税公开工作监督机制。采用内部检查和外部义务监督员巡视的方式,定期对各单位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有效性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建立办税公开工作反馈机制。采取设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和反馈纳税人、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四是建立办税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将办税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形成制度、规范运作,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的单位,或不按制度办事、“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二、慈溪国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依照《条例》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同时系统各部门和单位按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将信息整理分类后准确、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再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慈溪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对外信息公开。特别是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热点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包括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我局相关信息387条;在我局外网开设“国税新动态”、“政策早知道”、“涉税排行榜”、“涉税曝光台”、“国税大家谈”等七个版块,公布我局相关信息530余条;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发布实时最新信息若干;在2010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向纳税人发送手机短信宣传税收政策;对于群众通过我局“局长信箱”和12366热线提交的咨询、举报、投诉,我局都在规定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通过《慈溪日报》、慈溪电视台等媒体渠道向社会各界介绍税收政策共50余次。信息公开工作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覆盖面上看都是比较有成效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法律规定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把关不予公开。因201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所以也无相应不予公开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除此以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申请人符合本市低保和低收入困难条件的,或是属于非盈利组织和其他公益团体的,凭有关证明,经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由慈溪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以及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数量较大,而且国家随时有新的政策法规发布,在整理发布工作上还难以做到实时更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还不够健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原因、找出差距,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一是根据宁波市国税局和慈溪市政府的要求改进工作,加强对相关法规和文件的学习,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领导监督,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起来。二是认真梳理信息内容和性质,局办公室加强与业务科室的联系,及时搜集信息进行整理发布,信息中心做好网站建设、网络维护工作。三是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月度考核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坚持考核到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个人岗位业绩、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相挂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到位。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

 

                                     慈溪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索引号: 330282000-089-C01010-20110323-9
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1-03-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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